
(推荐:加上方↑小编微信exiaohonghe 带你加入红河千人求职群,即时分享好工作)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
招聘条件及要求
5.报考书记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胜任办公自动化工作。
6.报考协警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胜任法院司法警察职能的辅助性工作和其他特殊职能的辅助性工作。
(二)优先聘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优先聘用有法律工作经历、法律专业、退伍军人、通过司法考试、会讲本地少数民族语言、高学历人员。
同等条件下,协警岗位优先聘用具有相关从业工作经历、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3.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4.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绿春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608846321、17874020117,0873—3049100。
3.报名方式:仅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优先招聘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绿春县人民法院(绿春县大兴镇绿东新区元绿二级公路大转弯旁)政治部报名并填写《绿春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考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
1.笔试及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5月19日。
上午8:30-11:30 申论。
下午2:30-5:30 岗位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算机速录(看打、听打)测试;协警岗位:体能测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考试:申论、计算机速录(看打、听打)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申论成绩占30%、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占30%(看打、听打各占15%)、面试成绩占40%。
(2)协警岗位考试:申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申论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县人民医院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协警岗位参照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综合成绩的下一名中递补。
(四)政审
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拟定人选报院党组研究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与绿春县顺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绿春县人民法院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将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纳入书记员岗位招聘库。因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时,从当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前,可从书记员岗位招聘库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聘用。
四、
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月(不缴纳任何保险)。
(二)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所在的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月工资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
五、
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报名、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佩戴口罩、持健康码绿码、持行程码绿码(不带“*”号)、配合门卫测量体温、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行实名登记进场。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提前报备。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此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协警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由绿春县人民法院组织完成。
(五)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六)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绿春县纪委县监委驻绿春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绿春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608846321、17874020117,0873—3049100(绿春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王老师)。
监督电话:13887594680(绿春县纪委县监委驻绿春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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